计划财务处是学校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经济活动核算与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校财务计划的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与管理,下设预算管理科、会计核算科、资金结算科、收入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并切实予以落实,确保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理、有序运行。
(二)加强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科学合理安排调度资金,努力促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负责组织编制全校年度预算、经费分配方案,按期编报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进行财务预测及年度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四)负责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各类项目入库工作,编制项目建设入库排序建议,组织开展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评审工作。
(五)负责各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按规定做好财会档案的归档和保密工作。
(六)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并负责对各项资金收支、银行账户和票据进行统一管理。
(七)负责学校各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拟定、审核、报批工作。做好学校各项收入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收入按时入账。
(八)负责工资、劳务费等各类酬金的发放工作,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九)牵头负责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十)切实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推进会计电算化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适应现代化财务管理要求。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