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3年6月13日修订的《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吉财大党发〔2023〕56号)和《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现将《吉林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吉财大发〔2022〕10号)有关条款调整如下。
1.第六条经费支出按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的(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的2.一般审批权限和程序调整为“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一次性支出3万元(不含)以下的,由经费负责人签批;一次性支出3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在经费负责人签批后还须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处处长、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签批;一次性支出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在经费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处处长、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签批后还须主管财务校领导签批;一次性支出5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在经费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处处长、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主管财务校领导签批后还须校长签批;一次性支出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支出前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履行签批程序,在经费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处处长、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主管财务校领导签批后还须校长签批;一次性支出50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前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履行签批程序,在经费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处处长、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主管财务校领导签批后还须校长签批。”
2.第六条经费支出按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的(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的3.特殊审批权限和程序的(3)调整为“基层党建经费一次性支出3千元(不含)以下的,由经费负责人签批;一次性支出3千元(含)至3万元(不含)的,在经费负责人签批后还须党委组织部部长签批;一次性支出3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在经费负责人、党委组织部部长签批后还须计划财务处处长、党委组织部主管校领导签批;一次性支出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在经费负责人、党委组织部部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党委组织部主管校领导签批后还须主管财务校领导签批;一次性支出5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在经费负责人、党委组织部部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党委组织部主管校领导、主管财务校领导签批签批后还须校长签批;一次性支出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支出前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履行签批程序,在经费负责人、党委组织部部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党委组织部主管校领导、主管财务校领导签批后还须校长签批;一次性支出50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前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履行签批程序,在经费负责人、党委组织部部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党委组织部主管校领导、主管财务校领导签批后还须校长签批。”
望学校各单位遵照执行。
计划财务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