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界定差旅费?
临时到长春以外地区(不含长春所辖县及县级市)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在差旅期间产生的保险费、参会费用、培训费用等。
2. 差旅费报销要件有哪些?
(1)出差审批单
出差审批单在OA系统进行事前审批(在OA系统选择经济业务事前审批-出差审批)

(2)会议、培训、比赛通知(参加会议、培训、比赛的差旅)或出差人员用餐用车情况表(参加会议、培训、比赛以外的差旅)

(3)住宿费发票(如按规定未发生住宿费的需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如为第三方平台代订的且为第三方平台出具的住宿发票,需提供显示酒店名称的订单截图)
住宿发票应注明住宿天数、单价、间数等基本信息(发票备注栏标注几间几晚等字样),未注明的须提供发票开具单位出具的住宿流水单原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机票、火车票等实名制票据)及交通意外保险费发票(如按规定未发生城市间交通费的需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
(5)会议、培训、参赛发票(如发生)
(6)吉林财经大学外出调研表或调研函和回函(外出调研或考察的)

(7)接待单位出具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如向接待单位缴款的)
(8)公务卡消费账单(如用公务卡结算)
应用未用公务卡,如通过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方式结算都选择“否”,公务卡结算的提供消费账单;其他方式选择“是”,在后面说明具体原因,并提供证明业务交易行为的银行卡刷卡存根联、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凭证等。
3. 出差人员购买机票有什么要求?
飞机票要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进行购买(机票左上角有GP开头的验证码),不得购买全价机票(一般标识为Y舱,Y*.88等字样不属于全价)。未经政府采购渠道购买的机票及其产生的退票、改签等费用不予报销。购票人可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app.gpticket.org/)购买,也可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购买。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与机票一并报销。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得重复购买),其他险种不予报销。
4. 出差人员可以自驾车出差吗?
出差人员出差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提倡驾驶私家车或搭乘便车,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5. 出差期间可以报销餐费吗?
不可以报销餐费。出差人员餐费按伙食补助费统一发放,每人每天发放标准为西藏、青海、新疆120元,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100元。
6. 出差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或比赛,如何发放补助?
参加会议、培训、比赛的差旅,如通知中注明伙食费自理的,可领取期间伙食补助费;未注明伙食费自理或注明由会议、培训、比赛举办方承担的,不得领取期间伙食补助费。
会议、培训、比赛期间,原则上应当入住指定宾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领取期间交通费补助。在第三方平台(例如去哪网,携程等)下单并开具的酒店住宿发票需要同时提供订单的明细。
参加会议、培训或比赛的原则上只是领取来回两天交通补助。
7. 会议、培训、比赛期间可以领取市内交通补助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1)会议、培训、比赛无指定住宿宾馆或指定住宿宾馆住宿费用超过出差人员相应等级住宿上限标准的,且住宿地点距离会议、培训、比赛地点距离较远,出差人员实际发生市内交通费的;
(2)会议、培训、比赛指定宾馆因满客等无法提供住宿的,且住宿地点距离会议、培训地点距离较远,出差人员实际发生市内交通费的;
(3)因其他原因,出差人员实际发生市内交通费的。
8.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是什么?

9. 城市间交通费超标可以报销吗?
对于乘坐高于规定等级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购买票价和自身对应等级全价票“孰低”的原则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10.在长春市远郊区(双阳区、九台区)出差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出差在远郊区(双阳区、九台区)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远郊区开展其他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费等费用的,按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补助每人每天80元报销,统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1.出差人员到边远地区出差,实际发生住宿而无发票的,怎么报销?
由于到边远地区出差,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事前经出差经费审批人批准后,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