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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学校各单位:学校2025年预算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下达。按照学校要求,对2025年预算执行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总体要求1.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年度预算,细化预算支出事项,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严防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预算执行中确有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通过调整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或在批复年度预算内通过结构调整统...
2024-11
校内各单位: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经制度,为做好学校2025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财务决算及封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销结算工作(一)2024年12月11日起,劳酬支出业务(劳务费、咨询费、评审费、稿酬等)停止接收纸质业务单。(二)2024年12月12日起,关闭财务系统中经费支出业务所有模块。公用经费支出(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停止接收纸质业务单,收单机将关闭。(三)2024年12...
各单位: 2024年11月1日起,火车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为确保学校教职工能够适应这一变化,我处通过实际操作,整理了火车票电子发票开具和报销流程,具体请看“吉财财务”微信号推文。并提醒主要注意以下五点:(1)发票抬头类型选择企业,发票抬头填写:吉林财经大学,纳税人识别号填写:12220000423208380T。(2)当我校教职工出差费用由外单位承担时,请咨询对方单位的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3)我校承担外单位教职工...
2024-08
学校各单位: 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具有指挥和调控全校经济活动的功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学校尚存在预算管理统筹力度不足、“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挖掘学校办学资源的潜力、释放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提高预算管理与学校事业发展的适配度,加强预算管理的统筹力度和刚性约束,促...
2024-06
学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根据《吉林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吉财大发〔2022〕10号)有关要求和年度财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上半年往来款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个人借款清理 按照《吉林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定,所借款项须自借款之日起90天内报销还款。个人借款超过3个月的(2024年3月31日前产生的借款),需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账冲销完毕或将所借款项归还学校。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或报告,借款人或...
2024-04
学校各单位:学校2024年预算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24年第12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下达。按照学校要求,对2024年预算执行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各单位要增强预算刚性意识,坚持量入为出,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要系统全面使用本单位预算经费,细化预算支出事项,增强资金使用计划性,促进业财深度融合,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严防年底突击花钱。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
2023-11
校内各单位: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经制度,为做好学校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财务决算及封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销结算工作(一)2023年12月14日起,关闭财务系统中经费支出业务所有模块。 (二)2023年12月11日起,劳酬支出业务(劳务费、咨询费、评审费、稿酬等)停止接收纸质业务单。(三)2023年12月15日起,公用经费支出(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停止接收纸质业务...
学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根据《吉林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吉财大发〔2022〕10号)有关要求和年度财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下半年往来款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个人借款清理 按照《吉林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定,所借款项须自借款之日起90天内报销还款。个人借款超过3个月的(2023年9月30日前产生的借款),需于2023年12月14日前报账冲销完毕或将所借款项归还学校。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或报告,借款人或...
2023-09
学校各单位: 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具有指挥和调控全校经济活动的功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学校尚存在预算管理统筹力度不足、“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预算的刚性约束不够有力、绩效管理理念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挖掘学校办学资源的潜力、释放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提高预算管理与学校事业发展的适配度,加强预算管理...
2023-06
学校各单位:根据学校2023年6月13日修订的《中共吉林财经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吉财大党发〔2023〕56号)和《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现将《吉林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吉财大发〔2022〕10号)有关条款调整如下。1.第六条经费支出按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的(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的2.一般审批权限和程序调整为“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一次性支出3万元(不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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